協力保母的政策.目前只有台中市社會局才有.的新政策.但是因為配套措施沒做好.
而且只顧及家長的托育補助.卻犧牲了保母.要保母配合平價保母政策.這也是引起
所有保母抗爭欲爭取保母的自主權.而不致淪為制度犧牲下的13K薪資保母.
如果大家在12日的新聞中有看到這座談會.是先經超過200位的保母聯署後.
再由保母代表向市議員陳情.到社會局拉白布條抗議後.經協商才有這次的座談會.
社會局原本的美意.是希望藉由原本加入系統的保母.可以再加入協力保母.
藉以提高給家長的托育補助.進而提升台中市的生育率.
但是其中這項的限定保母托育費定上限為13K.似乎有違公平性.
原本就是個別區域性的〝自由市場機制〞.現在因為要加入協力保母而得犧牲保母的權益.
不想加入的保母雖不受限.但保母沒加入.家長就不能多領這項補助.那以後不加入的保母
就不容易收托嬰幼兒.因此形同〝強迫性〞要每位保母都必須加入.才會有競爭性.
2歲以前嬰幼兒在協力保母家托育.可多請領2000-3000元.
加上原本內政部家庭部分托育補助費3000-5000元.則一般家庭可請領一個月6000-8000元托育補助.
引起保母姊妹們熱烈的參與.很多市議員和我們站在同一陣線.幫我們發聲.當然社會局長.副局長....
都聽到保母代表的怒吼.表達我們的不滿.當然當天會議後.留下〝再協商.暫緩實施.延至3月底〞的伏筆.
保母的〝責任重大〞.而且扣掉副食品.水電.瓦斯費等...時薪計算1小時不到40元.真是平價中的
超超〝廉價保母〞.廉價勞工啦.況且我詢問現在的家長會為了多這3000元補助.而想再多生育
一個小孩嗎??.答案當然〝不會〞!而且即使我沒加入協力保母.家長也不會因為減少補助款.
而會再找別的保母托育.家長還是站在我的立場想.覺得我如果降價只收13K.會不會影響現有的
托育品質.當然家長也支持我們的抗爭.認為原來的收費就已經很便宜了.托育品質最重要啦.
當然能有最佳的滿意協商結果.造成雙贏局面.是大家最樂見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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